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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作品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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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广播电视台、各影视制作公司、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的要求,将参评作品申报至我会。我会将邀请省内知名电视艺术家、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中国电视金鹰奖节目推选小组,依照参评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并组织进行作品的初审评议、推荐报送等工作。本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二、参评作品要求

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电视剧: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三、审美导向

由于推荐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在申报作品时做好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申报的作品要体现中华美学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严禁有违法失德的从业人员及其作品参评。

四、展播确认

为便于参与评选观众了解申报参评作品的情况,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将在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启动当日0时起,至本届金鹰奖颁奖典礼结束当晚24时止,将参评作品在中国文艺网上进行展播。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各节目版权所有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确认,是否同意在投票期间允许节目在中国文艺网播放观看。

五、参评材料及报送要求

1、《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登记表》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

2、《授权确认书》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

3、完整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编码方式H.264,分辨率1080P(1920*1080),视频码率5M,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4、宣传片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5、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5-10张,电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电视综艺(文艺)节目主持人需提供生活照、工作照各2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3M;

6、参评作品《登记表》、《授权确认书》等可点击文章左下方阅读原文从我会网站下载,所有电子版材料需统一存储在移动硬盘或U盘中,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7、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

六、报送方式

1、参评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及时申报;

2、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3号陕西省文联二楼024;

3、联系人:李建伟,17392589539

                   李  盼,1779232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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